事死如生死亡如存:慎终追远是儒家的孝道丧葬观
儒家,是先秦时期一个重要的学术派别,由春秋末期孔子创立。所以儒家以孔子为宗师,崇奉孔子学说。《汉书·艺文志·诸子略》把儒家列为先秦至汉初“九流十家”之首。自汉武帝罢黜百家、独尊儒术后,其学说逐渐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儒家思想的主体是“礼乐”、“仁义”、“忠恕”、“中庸”、“孝道”。各个时期的儒家学说,为适应当时封建统治的需要而有所不同,但“孝道”观念一直是儒家所推崇和提倡的。
孝道观念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数千年以来,中13国人无论贵贫富,都深深地受到这种被称为“礼教”的熏陶和影响。儒家孝道观十分重视“死”,把“送死”看成是“尽孝”的主要标志之一。(中庸说:“事死如生,死亡如存,仁智备矣。”《论语》曰:“慎终追远,民德归厚矣。”从历代所编撰的正史礼志和其他文献记载来看,儒家历来提倡孝道,并把“送死”或“丧礼”看成是孝道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。
儒家的孝道观源于周代。周人受远古祖先崇拜的影响,在宗教观上表现为尊祖,在伦理观上表现为孝祖,在丧葬观上表现为厚葬。《周颂》曰:“于乎皇考,永世克孝。念兹皇祖,陟降庭止。…于乎皇王,继序思不忘”;“假哉皇考,绥予孝子。宣哲维人,文武维后,燕及皇天,克昌厥后。”《大雅》有:“…昭兹来许,绳其祖武,于万斯年,受天之佑”。周人这些话意即用“追孝”来表示子孙后代决心继承祖业,按祖先法式办事,这样一来才会“燕及皇天”、“受天之佑”。周人对死人,尤其对祖先的孝比对活人更重视。孔子继承并发扬了周礼中的孝道观念,也十分重视孝在丧葬中的作用。孔子在回答弟子樊迟时说:“生,事之以礼;死,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。当弟子宰我认为“三年之丧”太久时,孔子批评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丧也,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!”(《论语·阳贸》)。在丧葬上,孔子虽然不主张厚葬,主张崇尚精神性的悼念,但他倡导的孝道观,客观上对后世的厚葬之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。故淮南子·汜论训》曰:“厚葬久丧以送死,孔子之立也。作为孔子继承者的孟子和荀子,更是先秦时期儒家孝道14丧葬观的代表。
孟子认为“孝道”是丧葬观的主体精神,积极倡导厚葬,并身体力行,为后世之楷模。《孟子公孙丑章句下记载了他厚葬其母的故事。孟子奉母仕于齐,母卒,他即派弟子充虞请匠人赶制棺椁,并吩咐要用上等木材。充虞认为孟子用上等木材制作精美的棺椁过于奢侈,孟子告诫充虞说:“古者棺椁无度。中古棺七寸,椁称之。自天子达于庶人,非直为观美也,然后尽于人心,不得不可以为悦;无财不可以为悦。得之为有财,古之人皆用之,吾何为独不然?”在孟子看来,厚葬“非直为观美也”,而是为了讲礼尽孝,否则就是不孝。孟子以后,厚葬被冠以“礼”、“孝”的美名,左右了中国几千年的厚葬风俗。
荀子也十分强调“礼”、“孝”在丧葬中的重要性。《荀子礼论》说:“丧礼者,以生者饰死者也。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。故如死如生,如亡如存,终始一也。”“礼者,谨于治生死者也。生,人之始也;死,人之终也。终始俱善,人道毕矣,故君子敬始而慎终。……夫厚其生而薄其死,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,是奸人之道,而倍叛之心也。”
到了秦汉时期,儒家的孝道丧葬观主要反映在成书于当时的《孝经》中,《孝经》是西汉儒家孝道思想的集中反映。孝经·纪孝行章》曰:“孝子之事亲也,居则致其敬,兼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…”上述的第四、第五方面意为:父母过世时,要以哀痛的心情隆重料理丧事;在行祭祀时,要以严肃的态度来追思父母,这才称得上孝。儒家这种孝道丧葬观深入当时的民心,对当时的丧葬习俗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。这便是秦汉厚葬之风盛行的原因。所以,《盐铁论·散不足》载:世人“死以奢侈相15高,虽无哀戚之心,而厚葬重币者则称以为孝,显名立于世,光荣著于俗,故黎民相慕效,以致发屋卖业。”
据《汉书·韩信传》记载韩信因为家贫,母亲死后没有什么可以下葬,于是只好“乃营高燥地,傍可置万家者,以为”。此外,据史书记载,当时乌程人吴逵,家里人除他夫妇外全都死掉了,因为家穷,不能置办安葬费,于是只好白天给人干处活,到晚上还烧砖伐木。…夫妻勤苦,经过一年多的努力,终于积攒了“七墓十三棺”的财力。可见儒家孝道丧葬观影响之深之大。
由汉迄清各代都奉行传统的“慎终追远”、“事亡如事存”的儒家孝道丧葬观,把丧葬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大事,认为“孝莫重于丧”。在这种儒家孝道丧葬观念的支配下,从周迄明清,历代都盛行厚葬。厚葬成为我国古代的主流丧葬观。